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政通路7号
邮编:528300
电话:0757-22227852
传真:0757-22331110
企业网址:http://www.sdpdi.com
E-mail:gdsdpdi@126.com
城市空间形态规划控制初探
( 佛山市顺德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罗春生 )
【摘要】城市空间是人们居住、生活、工作、游憩、交通的载体。本文在分析城市空间形态与控规控制体系的基础上,找出控规在城市空间形态控制的不足,探讨城市空间形态控制体系与方法,依托控规图则其法定特性进行空间形态定性定量控制。
【关键词】控规、空间形态控制、控制体系
1、引言
伴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培育优质、和谐的城市空间是人们共同的期望,城市虽然有一个好的规划蓝图,但在具体的开发过程中,实施的效果却往往不尽人意。这其中固然有制度环境、规划管理、规划编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控制和培育优质城市空间的关键因素之一。笔者试图从城市空间形态与控规控制体系入手,在分析现有控规控制体系的基础上寻找出在城市空间形态控制方面的不足,进而探讨城市空间形态的规划控制体系与方法。
2、城市空间形态
“空间”的定义,源自于拉丁文的“spatium”,在日常三维场所的生活体验中、符合特定几何环境的一组元素或地点;两地点间的距离或特定边界间的虚体区域。我们这里讨论的空间是城市中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室外分隔墙等垂直界面和地面、水面等水平界面的围合,由环境小品、使用者、使用元素等点缀而成的城市空间;或是由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室外分隔墙等垂直实体控制和影响的城市空间。她是大自然中分隔出来的较小的、具有一定限定度的,是人们居住、工作、游憩、交通四大城市活动使用的空间。城市道路如何规划、建筑如何布局、城市景致组织等城市外观是城市给我们的第一感觉,这些印象及认知可以称之为城市空间形态。
3、控规控制要素与体系
控规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它强调规划设计、规划管理与开发建设的衔接,作为城乡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控规中首要内容就是建立控制体系,控制体系是影响控规控制功能发挥的最主要内部因素,包括控制内容和控制方法两个层面。控制内容是控规所控制的要素,它对控规功能作用的影响主要在功能作用发挥的广度上。控制方法是指实现规划意图选取的控制手段,它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功能作用发挥的深度有决定性的影响。控规的控制内容和控制方法是控制体系中互为联系、互为影响的两个层面。
3.1控规控制要素
规划控制体系的内在构成要素是规划控制体系建立的基础。其内在构成都包括以下6个方面内容:土地使用、环境容量、建筑建造、城市设计引导、配套设施和行为控制。
(1)土地使用控制
土地使用控制是对建设用地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规定,其控制内容包括用地性质、土地使用兼容性、用地边界和用地面积等。
(2)环境容量控制
环境容量控制是为了保证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对建设用地能够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容量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定,其控制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人口容量、绿地率、空地率、人口密度、人口容量等。
(3)建筑建造控制
建筑建造控制是为了满足生产、生活对环境的要求,对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布置和建筑物之间的群体关系做出必要的技术规定,其控制内容包括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后退、沿路建筑高度、相邻地段建筑规定等。
(4)城市设计引导
城市设计引导是为了创造和谐的城市环境,依照空间艺术处理和美学原则,从城市空间环境对建筑单体和建筑群体之间的空间关系提出综合设计要求和建议,乃至用具体的城市设计方案进行引导。
(5)配套设施控制
配套设施控制是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保证,是对居住、商业、工业、仓储等用地上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定量配置要求。
(6)行为活动控制
行为活动控制是从外部环境的要求出发,对建设项目就交通活动和环境保护两方面提出控制要求。
3.2 控规控制体系
其中: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是《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强制性内容,是控规编制中必须明确的内容。
3.3控规控制体系对城市空间控制的不足
(1)控规在技术层面上对城市空间形态控制方面不足
分析控规的控制指标体系可知,这些控制指标规定了具体地块的开发强度,但对城市空间很难界定。目前控规对建筑密度、容积率与建筑高度一般只规定上限,只要开发地块规划设计指标不高于控制指标就符合规划要求,而轻视了同一控制指标范围内可以组合成多种空间形态的事实。(如表1)
表1:相同容积率、不同建筑密度组合不同的空间类型
空间类型 控制指标 |
|
|
|
容积率 |
1.2 |
1.2 |
1.2 |
建筑形式 |
点式高层 |
板式多层 |
一层平房 |
建筑密度 |
10% |
17% |
33% |
户数 |
36户 |
36户 |
24户 |
每户面积 |
70平方米 |
70平方米 |
105平方米 |
建筑层数 |
12层 |
3层 |
1层 |
资料来源:Fouchier(vincent).1997
(2)只注重实体建筑开发建设,忽视空间环境质量
现有的控规强制性指标内容中,大多数指标针对的是建设总量的开发控制,而对城市空间环境质量控制,仅有绿地率一项。城市空间需要控制的元素很多,除建筑形体之外,交通廊道、视觉廊道、景观廊道、轴线、节点等元素对城市空间环境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优秀的设计能够营造尺度宜人的空间环境,空间环境与建筑实体是骨与肉的关系,只有两方面相互配合,才能塑造出充满活力的城市空间形态。同一地块、同样的建筑、由于限定环境不同,会产生迥异的空间效果。(如表2)
表2:相同的建筑密度、由于限定环境不同,产生迥异的空间特征
空间类型 控制指标 |
|
|
|
空间限定描述 |
建筑周围由停车场、铺地和草皮等平面元素限定 |
建筑周围由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口限定 |
建筑周围由公园绿地,草坪,灌木,乔木结合限定 |
空间质量特征 |
过于空旷、建筑与环境缺少联系,空间缺乏层次 |
交通干扰大,空气、噪声污染大,城市肌理遭破坏 |
空气清新,环境优美,建筑与绿化环境相得益彰 |
人的生理感知 |
单调,乏味,不舒服 |
噪声大,无安全感,无归属感 |
舒适,宜人,感觉和自然亲近 |
资料来源:Fouchier(vincent).1997
(3)小结
我国目前控规的核心是土地开发建设“量”的控制,能够为土地资源的开发管理提供依据;而对土地开发空间环境缺少“质”的控制与引导,缺少对城市空间形态的控制与引导。城市设计可以作为对控规的补充和完善,弥补其在形态控制上的不足,但城市设计为非法定规划,其如何与控规进行衔接,如何把城市设计的定性研究转化成定量控制,如何在法定图则中体现值得我们思考。
4、城市空间形态控制体系
城市空间形态控制就是依据城市特性进行的空间界定,在分析现有控规编制的基础上,针对现有控规在城市空间形态控制的不足,以地块开发强度与空间形态控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思考,建立地块开发强度控制与地块空间形态控制相结合二级控制结构进行城市空间形态界定。
地块开发强度控制就是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依据控规的技术要求,结合地块的实际情况与周边环境确定地块开发强度指标;地块空间形态控制就是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依据地方城乡规划建设规定,结合地块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定性定量的控制与引导。
由于城市空间形态控制要素覆盖面广,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作为国家层面的编制办法,它的制定需要完备的理性,它适合所有的城市,但对具体指标不限制,所以城市应该依据当地的经济、文化、自然、生态等因素综合考量,指定切合城市实际的、可以引导城市空间朝良性发展的地方性城乡规划建设规定。
近年来,深圳市的法定图则、南平市的控规深化研究(在控规的基础上明确城市广场、廊道、景观轴线等空间元素)、城市绿线规划、城市蓝线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对城市空间的宏观控制及具体地块空间的微观控制进行了有益探索与尝试。虽然在城市空间塑造上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同时面临规划编制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制定科学的、权威的城乡规划建设规定以及该规定执行的一致性、连续性是编制规划、保障实施、进而培育优质城市空间的关键。
4.1控制要素
控制要素是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其体系分以下二类控制要素:一类为纳入控规编制体系的空间限定要素(表3);另一类为未纳入控规编制体系,但对空间形态塑造起关键作用的要素(表4)。
表3:控规控制体系空间要素
指标类型 |
控制要素 |
控制要素说明 |
强制性指标 |
用地性质 |
用地划分至小类 |
容积率 |
规定上限和下限 | |
建筑密度 |
规定上限 | |
建筑高度 |
规定上限 | |
绿地率 |
规定下限 | |
基础设施 |
依据具体技术规定执行 | |
公共服务设施 |
依据具体技术规定执行 | |
指导性指标 |
建筑色彩等 |
依据技术规定和地块要求确定 |
表4:非控规控制体系空间要素
控制要素 |
控制要素说明 | |
强制性指标 |
建议性指标 | |
布局轴线 |
需要严格遵守的城市主要轴线,如城市中轴线 |
建议遵守的控制轴线,如居住区组团的设计轴线等 |
贴线率 |
明确重要建筑贴线的比率 |
建议一般建筑贴线的比率 |
重要建筑建造区域 |
重要建筑建造区域,起到对重要建筑定位的作用,如体育馆 |
在明确重要建筑的建筑区域后,对重要建筑的具体位置提建议 |
转角处理 |
解决重点地块转角处理问题,为地块空间处理提供良好的景观效果 |
提供转角处理的建议形式 |
主要绿化区域 |
明确城市中重要的绿化公园、街心绿地的明确边界 |
建议绿地的选址,并划出其边界,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
廊道 |
对城市的交通廊道、景观廊道、城市通风道进行控制 |
建议与主廊道相连的次廊道的方向与宽度。 |
广场 |
重要的城市公共广场,如市民广场、行政广场 |
对于居住组团级的广场,提供建议选址,可以适当调整 |
建筑制高点 |
所有城市建筑小于城市制高点 |
建议具体地块的建筑高度 |
停车场 |
规定城市中重要的大型地面、地下停车场的范围 |
建议停车场选址 |
机动车出入口位置 |
对城市公共空间起到较大影响的车行出入口具体位置 |
一般地区的出入口,只规定出入口所在的路段 |
其它要素 |
其它城市空间限定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设计要素 |
其它城市空间限定起辅助性作用的设计要素 |
4.2控制体系
4.3 控制方法
控规是贯彻城市总体规划思路与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重要层面的规划,是总体规划法律效应的延伸与体现,规划图则是控规法律效应图解化的表现。因此,笔者认为城市空间形态控制应该依托控规,利用规划图则法律特性对需要进行城市空间形态控制的区域(如城市中轴线、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定量定性的控制。
5、案例——清晖园东面原华侨中学地块
清晖园是国内现存的一所著名的岭南园林。清晖园与东莞可园,番禺余荫山房,佛山梁园一起,被人称为岭南四大名园,它们代表了我国古典园林的重要一支,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A旅游景区,是广东省首个国家4A古典园林景区,拟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原华侨中学地块位于城市中心区,区位条件优越,土地价值较高。东侧和南侧为现状居住建筑,西侧为清晖园,北侧为新世界万怡酒店及商住楼、华都豪庭商住楼。地块为商业居住综合用地,在清晖园控制发展区范围内(图3-清晖园位置示意)。
依据大良的城市定位与城市发展的需要,清晖园周边地块在保证对文物古迹不受影响的前提下适当向商业开发转变。由于历史原因,已经建设的新世界万怡大酒店及商住楼体量偏大、高度偏高,对清晖园的整体效果有一定的影响。
2008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同时条例对保护规划也做了明确的规定,保护规划包括保护原则、保护内容、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等方面的内容。以下就保护规划中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进行探讨,如何进行开发强度与建设控制。开发强度方面:依据控规的技术要求,对地块开发强度的控制体系比较完善,通过对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指标的定量规定,基本上可以对地块的开发强度进行有效的控制。建设控制方面:虽然控规有诸如建筑间距、建筑色彩、建筑小品等指标的控制与引导,但这些指标大部分是指导性指标,缺少有效的建设控制与引导。基于此,笔者认为应该依据文物保护规定与城乡规划建设要求对文物保护区周边地块从开发强度和空间形态进行“量身定做”。
下面以原华侨中学地块为例探讨如何进行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展开城市空间形态控制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其一,若只对该地块从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指标进行用地开发强度控制,则开发商可以在土地开发强度控制范围进行多种空间组合,由于开发商追求的核心是利润,追求开发强度最大化、开发项目想最优化,而忽视对城市周边环境的考量,很容易造成对清晖园整体效果的破坏(如图4)。由于大体量、高密度、高强度的建筑开发与建筑组合对此地段的城市空间造成了强烈的压迫感,对清晖园的整体效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其二,通过该地块进行整体分析,坚持保护第一、开发围绕保护的原则,合理确定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化率、建筑间距等开发强度指标;明确建筑组合形式、主要绿化区域、机动车出入口位置等空间形态控制指标。通过土地开发强度指标及空间形态控制指标则可有效对特殊地块进行空间形态控制,则可协调好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引导城市合理发展(如图5)。
6、结语
制定科学切合实际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搭建合理的城市空间骨架,完善空间形态控制体系,因地制宜、解放思想、创新方法,营造有特色的、高品质的城市空间是城市人民的期望,也是城市规划人的责任。
城市规划的根本目的就是对城市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城市空间形态与城市地理、文化、经济、生态等因子是相互联系的,协调好空间形态的集中与分散、空间结构的封闭与开放、空间组织的均质与多样、空间分布的平衡与不平衡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城市经济、社会活动、人际关系的良性发展,使城市的功能与物质建设趋于平衡。
(以上是笔者对城市空间形态控制的一些理解,特别是在空间形态控制上需要思考的内容还很多,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夏南凯、田宝江.控规.同济大学出版社.2005.7
2.城市规划资料集第四分册.控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6
3.段进.城市空间发展论.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8
4.规划50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9
5.金广君.图解城市设计.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3
6.科学发展观与城市规划.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4
作者简介:
姓名:罗春生,现任职于佛山市顺德区规划设计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政通路7号;邮编:528300;联系电话:0757-22300619,13790034096;Email:lccsy0214@21cn.com